回購交易主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
 
您,作為Pionex用戶("甲方")
和
 
Pionex ("乙方")
 
1.本協議的適用範圍
 
(a)本協議下各方可不時達成交易,其中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比特幣、以太坊或其他加密資產("標的"),以獲得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起始金額;同時,乙方同意在特定日期向甲方出售同等標的,以獲得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結算金額。
 
(b)每筆此類回購交易在此被稱為"交易",並應受本協議和任何確認書中的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c)在發起任何交易之前,甲方應仔細閱讀本協議和確認書的所有條款和條件。如發起交易,則視為甲方同意遵守本協議和確認書中適用於逐筆交易的所有條款和條件。

2.定義
(a)"確認書",具有第3(b)節中規定的含義。
 
(b)"合約加密貨幣",具有第5(a)條規定的含義。
 
(c)"同等標的",就一項交易而言,指與該交易下的標的相等同的資產。
 
(d)就本協議而言,如果資產的種類和數量與標的完全相同,那麼該資產"等同於"標的,即為"同等標的" 。
 
(e)"違約事件",具有第7條中規定的含義。
 
(f)"費用",就任何日期的任何交易而言,是指在根據交易的起始時間起至結算時間止的實際秒數,結合該交易的費率(按一年365天計算,除非交易雙方另有約定)和起始金額,計算得出的總額。
 
(g)"費率",就任何交易而言,指乙方和甲方就該交易商定的用於計算費用的年化百分比率。

(h)"保底價",就任何交易而言,指各方就該交易商定的標的單價,應具有第3條規定的含義。
 
(i)"起始時間",就任何交易而言,指甲方就該交易向乙方出售標的時間。
 
(j)"起始金額",在起始時間,甲方出售或將出售給乙方的標的價格,該價格應等於保底價乘以標的數量。
	
(k)"分潤金額",就任何交易而言,如果標的結算價高於或等於分潤價,乙方應有權獲得的金額(以合約加密貨幣為計算單位) ,該金額應等於結算價與分潤價之間的差價乘以標的數量,再乘以適用的分潤率。
	
(l)"分潤價",就任何交易而言,指各方就該交易商定的標的單價,並應具有第3條規定的含義。
	
(m)"分潤率",就任何交易而言,指乙方有權就該交易下結算價和分潤價之間的差價享有利潤分成的百分比例。
	
(n)"標的",就任何交易而言,指甲方根據該交易向乙方出售或將要出售的標的。
 
(o)"結算時間",就任何交易而言,乙方就該交易向甲方出售同等標的時間。
 
(p)"結算金額",就任何交易和截止任何時間而言,指甲方應按照交易確認書約定向乙方支付的金額。
 
(q)"結算價",就任何交易而言,標的在結算時間的市場價格,該價格由乙方根據確認書確定。

3.發起;確認;結算
 
(a)乙方可不時在其網站或手機APP上公佈其對回購交易的費率、起始金額及其他交易參數的報價。甲方可通過點擊網站和手機APP上的按鈕進行交易,這將被視為甲方接受並同意本協議的條款和任何適用的確認書。甲方應在進行任何交易前審閱和確認每份確認書。
 
(b)在甲方確認之前,乙方公佈的報價可隨時更改。每一筆交易應按照甲方確認的確認書執行。
確認書應載明交易標的種類和數量,並載明:
 
 	(i)起始時間。
 
 	(ii)起始金額。
 
 	(iii)結算時間。
 
 	(iv)適用於該筆交易的費率。
 
 	(v)結算金額。
 
 	(vi)保底價、結算價、分潤價和/或分潤率(如適用)。
 
 	(vii)適用於該交易的交易規則;以及
 
 	(viii)該交易的任何附加條款或條件。
確認書可採用乙方准備的形式。
 
與交易有關的確認書應與本協議一起構成乙方和甲方之間就該交易商定的條款的表面上充分有效的證據。如果該確認書的條款與本協議有任何衝突,則僅就該交易和這些條款而言,應以確認書為準。
 
(c)在交易起始時間,甲方應將標的轉讓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費用,同時由乙方支付起始金額。乙方可從起始金額中扣除該筆交易的費用,並在扣除後將起始金額的剩餘部分轉給甲方。
 
(d)在結算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結算金額後,應向甲方轉讓同等標的。

(e)結算金額應根據每筆交易的確認書來計算。雙方確認並同意,結算金額應根據結算價確定,並且結算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起始金額。一般來說,在結算時間:

(i)如果標的結算價低於或等於保底價,那麼結算金額應等於結算價乘以標的數量;或

(ii)如果標的結算價高於保底價並且低於分潤價,那麼結算金額應等於起始金額;或

(iii)如果標的結算價高於或等於分潤價,則乙方應有權根據確認書的條款分享高於分潤價的利潤,此時結算金額應等於起始金額與分潤金額之和。而分潤金額應等於結算價與分潤價之間的價差乘以標的數量,再乘以適用的分潤比例。

(f)如果甲方在結算時間的賬戶餘額大於或等於結算金額,乙方應從甲方的賬戶中扣除相當於結算金額的款項,並隨後將同等標的轉入甲方的賬戶。

(g)如果乙方在結算時間的賬戶餘額低於結算金額,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在結算時間後回購標的的要求,並且乙方有權自行決定處置同等標的。

4.支付和轉移
 
(a)除非另有約定,本協議項下支付的所有合約加密貨幣應是可立即自由兌換的加密貨幣。本協議項下轉讓的所有標的應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的賬戶中扣除或直接轉入甲方在乙方的賬戶。
 
(b)除非另有約定,一方就任何交易應向另一方支付的所有合約加密貨幣應在支付時不受任何性質的、由任何有權徵稅的機構徵收、收取、扣留或評估的任何稅款或關稅的影響,且不得預扣或扣減,除非法律要求預扣或扣減此類稅款或關稅。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應單獨負責並承擔所有此類稅款或關稅。
 
(c)各方應承諾並確保任何標的和任何同等標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在根據本協議進行轉讓時轉移給受讓方,不受所有留置權、索賠、收費和權利負擔的影響。
 
(d)無論本協議和本協議下的任何確認書中如何表述,根據本協議轉讓的標的和合約加密貨幣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應在轉讓或支付時轉移給受讓人,接受標的一方的義務是轉讓同等標的。
 
(e)乙方在本協議下的每項義務都受制於一個先決條件,即第7(a)節(違約事件)中規定的事件對甲方來說都沒有發生並持續存在。
 
5.合約加密貨幣
 
(a)就任何交易的起始金額或結算金額進行的所有支付應以起始金額的加密貨幣("合約加密貨幣")進行。
 
(b)如果由於稅收或關稅以外的任何原因,一方收到的合約加密貨幣數額低於到期應付的合約加密貨幣數額,被要求支付的一方將作為一項單獨和獨立的義務,立即轉移可能需要的合約加密貨幣的額外數額,以補償短缺的部分。
 
(c)如果由於任何原因,一方收到的合約加密貨幣金額超過了到期應付的合約加密貨幣金額,收到轉賬的一方將及時退還該超出的金額。
 
6.聲明
每一方均向對方聲明如下:
 
(a)它被正式授權和/或有能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來授權該等簽署、執行和履行。
 
(b)它將作為實際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的主體參與本協議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
 
(c)它已願意接受並將繼續接受本協議項下交易可能受到的稅收影響。
 
(d)關於本協議和逐筆交易:
 
 	(i)它不依賴於另一方的任何建議(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除了本協議中明確列出的陳述。
 
 	(二)它已經並將根據自己的判斷和它認為有必要諮詢的專業顧問的意見,對進行任何交易作出自己的決定。
 
 	(三)它理解每項交易的條款、條件和風險,並願意承擔(財務和其他方面的)這些風險;以及
 
(e)在向另一方轉讓任何標的時,它將有充分和無條件的權利進行這種轉讓,並且在轉讓標的時,另一方將獲得這些標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不受任何留置權、索賠、抵押或權利負擔的影響。
在根據本協議進行任何交易的日期,以及在根據任何交易轉讓標的或同等標的每一天,乙方和甲方應各自被視為重複上述所有陳述。為避免疑問,儘管甲方或乙方可能與任何第三方有任何安排,每一方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其在本協議和每項交易下的義務負責。
 
7.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以下任何事件(每一個都是"違約事件") :
 
 	(i)甲方未能在適用的結算時間支付結算金額;或
 
 	(ii)甲方未能在到期時支付本條款規定的任何應付款項;或
 
 	(iii)甲方作出的任何陳述在作出或重複或被視為作出或重複時在任何重大方面是不正確或不真實的;或
 
 	(iv)甲方向乙方承認它不能或不打算履行其在本協議下任何義務或與任何交易有關的任何義務;或

 	(v)甲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其他義務,並且在乙方發出要求其履行義務的通知後30天內沒有糾正這種履約失敗。
則乙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下的任何未完成的交易。
如果任何交易因違約事件被乙方終止,乙方有權將被終止交易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同等標的的市場價值相互抵銷,並由甲方或乙方按照抵銷後的淨額向對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及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同等標的的市場價值,均應折算為被終止交易的合約加密貨幣。
為本協議之目的,乙方有權在違約事件發生後的任何時間點終止交易。同等標的的市場價值等於乙方在任何乙方認為合理的時間點出售同等標的所得的淨額(扣除乙方為出售同等標的承擔的任何支出、佣金、費用)。 
 
8.罰息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如果本協議或任何交易項下甲方應支付的任何合約加密貨幣金額在到期時沒有支付,乙方對未支付的金額收取罰息,並且罰息將構成甲方承擔的一項獨立債務。罰息應按照費率的兩倍,以及從應支付之時間點至支付時間點期間的實際秒數收取。
 
9.單一協議
各方確認已訂立本協議,並將在考慮到並依賴以下事實的情況下訂立本協議下的每項交易,即本協議下的所有交易構成單一的業務和合同關係,並且是在考慮到彼此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各方同意(i)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交易中的所有義務,並且不履行任何此類義務應構成其在本協議項下所有交易中的違約,以及(ii)它們中任何一方就任何交易進行的支付、交付和其他轉讓應被視為已考慮到本協議項下任何其他交易的支付、交付和其他轉讓。
 
10.通知和其他通信
 
根據本協議發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應通過乙方運營的網站或移動APP或者電子郵件發送,並應視為在通知發送之日收到。

11.完整協議;可分割性
本協議應取代雙方之間包含交易一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現有協議。本協議的每個條款和約定應被視為獨立於本協議的任何其他條款或約定,並且在任何其他條款或約定不可執行的情況下,仍可執行。
 
12.不可轉讓;終止
 
(a)未經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處理本協議或任何交易項下的任何權益或創造任何權益)其權利或義務。

乙方保留不受限制地將其權利轉讓給乙方的任何附屬機構或子公司。

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轉讓企圖將是無效的。根據上述規定,本協議將對各方及其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使其獲得協議下的利益。
 
(b)本協議規定的所有補救措施在有關交易的終止和本協議的終止後仍然有效。
 
13.管轄法律
本協議以及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非合同義務應受英國法律管轄,並按照英國法律進行解釋。

英國法院對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抵銷和反訴的要求)具有專屬管轄權。
 
14.不視為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對任何違約事件的明示或默示放棄,都不構成對任何其他違約事件的放棄。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行使任何補救措施,都不構成對其根據本協議行使任何其他補救措施權利的放棄。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放棄,以及任何一方對偏離本協議的同意,都不具有效力,除非和直到這種修改、放棄或同意是書面的並由雙方正式簽署。在不限制前述任何條款的情況下,未發出通知並不構成放棄在日後主張任何權利。
 
15.第三方權利
根據《1999年合同(第三方權利)法》,任何人都無權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